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本单位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性工作的能力,认真完成单位分配的技术工作,并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本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且取得本专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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