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本专业发展。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申报快递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取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
申报人需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研制开发的本专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其成果获国家级奖1项或自治区(省、部)级奖2项以上。
2.作为第一发明人(以专利权证书为准,下同),获得2项以上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的本专业领域重点研究项目或科技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4.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1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5万字以上,译著8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非公经济组织、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人员,发表1篇以上专业论文。
5.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2项以上自治区(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6.在旗县、乡镇苏木从事快递工程技术的人员,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1项为企业生产经营、电商发展、农产品流通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所在单位或本人受到自治区(省、部)级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