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培养、指导初、中级教练员的能力。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体育训练教学或全民健身指导工作满五年。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体育训练教学或全民健身指导工作满两年。


1.竞技体育教练员

(1)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

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八名;

②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前三名;

③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破全国纪录;

④三人获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三名;

⑤三人达运动健将并获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

⑥集体项目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获前三名或两次以上获得前六名,其中三大球全国联赛达到甲级队水平或全运会进入决赛;

⑦集体项目向国家队输送运动员两人以上并参加世界比赛获前八名,亚洲比赛获前三名。

(2)各类体校教练员累计训练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至上一级训练组织九名以上,同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输送后入选国家队参加洲际、国际比赛;

②输送后取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破全国纪录;

③输送后三人达运动健将;

④输送后三人获得全国青年比赛前三名;

⑤旗县体校参加全区比赛五人次获冠军或一人次破全区纪录;

⑥全国相应年龄层次最高水平比赛中获冠军或破全国同级比赛纪录;

⑦旗县体校所训练运动员在自治区相应年龄层次比赛中获冠军或两人获前三名或参加盟市级比赛五人次获冠军;

⑧集体项目在全国相应年龄层次比赛中获前六名,三大球进入前十二名;

⑨旗县体校集体项目在自治区级相应年龄层次比赛中代表盟市参加比赛获两次冠军,三大球获前三名,盟市级代表队参加全区比赛获两次冠军。

2.群众体育教练员

取得相应项目一级以上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或二级/技师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前五年每年从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指导工作满150小时,五年累计参与盟市级以上相应项目群众体育比赛或活动组织工作十次以上,并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单人项目四人次以上、集体球类和团体项目两次以上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群众体育项目前三名;

(2)担任训练组织相应项目运动队教练员,所带运动员60%以上连续三年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最高水平比赛三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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