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广阔的社会生活中汲取素材,潜心创作,以文学、戏剧、影视记录时代与生活。
2.创作技巧比较熟练,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
3.具有参与重大题材的创作能力。
4.初步形成自己的创作风格,作品在区内有一定的影响。
申报文学创作专业三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文学创作、编剧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编剧工作满2年;
3.取得四级文学创作、编剧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编剧工作满4年。
1.申报三级文学创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2条:
(1)有1部公开正式出版的成集作品;
(2)在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有质量、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或者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独立原创完结文学作品100万字以上(作品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的,每部可抵100万字或1部公开正式出版的成集作品);
(3)作品被盟市级以上报刊转载并被评价;或者被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文学网站评价;
(4)作品获自治区(省、部)级奖项或盟市级奖项。
2.申报三级编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2条:
(1)本人独立或合作作品(合作作品限第一、二作者)在自治区(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1部以上;
(2)本人独立或合作作品(合作作品限第一、二作者)获盟市级以上专业奖三等奖以上,作品受到观众好评;
(3)创作的作品成为专业团体上演剧目,并演出15场以上;或在电视台、正规视频网络平台播出;
(4)创作的戏剧、电影、电视剧作品举办了专门研讨会并获好评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