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指导初级司法鉴定人、法医师学习工作的能力;

2.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能够独立出具司法鉴定意见文书。

申报中级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1年;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或其他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或其他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初级职称或其他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4年。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平均每年参与司法鉴定40例以上;

2.司法鉴定工作业绩突出,获盟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3.完成以下学术成果之一: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者调研报告;或在自治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相关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4.至少1个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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