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具有独立承担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撰写技术报告的能力;

2.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工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其中,取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可提前1年申报;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申报工程师的人员应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项以上:

1.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或盟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参加林草行业2项以上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

3.获得林草行业相关专利1项以上;

4.参加制定林草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

5.参加编制专业技术方案或技术报告2项以上;

6.参加林草新品种或良种选育与推广1项以上;

7.参加林草专业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产品设计1项以上;

8.参编与林草工作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或专业教材或技术手册,且完成1万字以上的撰写工作量;或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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