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掌握出版工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实践功底,出版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参与出版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出版物,或参与开展了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出版工程项目等。是出版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取得一定的出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出版相关行业标准、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申报副编审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编辑职称后,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编辑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编辑的出版物具有重要思想、文化和学术价值,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在本领域引起重视,为繁荣发展出版事业做出较大的贡献。
2.编辑的出版物获国家级出版奖(含提名奖)1项以上,或自治区(省、部)级奖2项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独立(参与)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以上。
4.主持国家、自治区(省、部)级出版专业项目、工程、课题研究等1项以上,或参与国家、自治区(省、部)级出版专业项目、工程、课题研究等2项以上。
5.提交2份以上质量较高、贡献较大、较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选题策划报告、审稿审读意见、阅评报告、设计制作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