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掌握出版工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出版选题策划、编辑校对、设计制作等实践功底,出版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出版工作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出版界有一定影响,主持出版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出版物,或主持开展了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出版工程项目等。是出版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取得重大出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出版相关研究成果,推动出版业发展。
申报编审职称,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编审职称后,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副编审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编辑出版的出版物具有重要思想、文化和学术价值,在相应领域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认可;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推动自治区出版业的改革、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2.编辑的出版物获国家级出版奖(含提名奖)1项以上,或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自治区(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独立(参与)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以上(完成的字数须在30%以上,排名前2位)。
4.主持国家、自治区(省、部)级出版专业项目、工程、课题研究等1项以上,或参与国家、自治区(省、部)级出版专业项目、工程、课题研究等3项以上。
5.提交3份以上质量高、贡献大、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选题策划报告、审稿审读意见、阅评报告、设计制作方案等。